JJF1815-2020適用于Ⅱ級生物安全柜的校準,Ⅰ級和Ⅲ級生物安全柜相同原理部分的校準可以參照本規范執行。生物安全柜校準條件:本部分主要規定了生物安全柜校準時需要滿足的環境條件,以及使用的校準用材料及設備,包括Ⅱ級鋼卷尺、風量計、風速儀、煙霧發生裝置、塵埃粒子計數器、照度計、聲級計、高效過濾器檢漏儀、高效過濾器計數檢漏儀、智能生物安全柜生物檢測儀(微生物法)、生物安全柜質量檢測儀(碘化鉀法)、微生物定量標準物質、Φ90培養皿和多分散氣溶膠,明確了標準器及配套設備的測量范圍和準確度等信息要求。相比以往的生物安全柜標準,本規范針對標準器及配套設備配置的指導性更清晰明確。